【本報訊】壹傳媒旗下免費報紙《爽報》被評定為第二類(不雅)物品的紀錄,昨再添兩項,淫褻物品審裁處經覆核聆訊後,昨將《爽報》一篇原被暫評為第一類物品的文章及其網上聲音版本,正式改評為第二類(不雅)物品,即不得向十八歲以下人士發布。連同今次兩宗個案,《爽報》至今已累積多達廿三項不雅評級紀錄。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將依例提出檢控。
是次被覆核評級的特寫文章及聲音片段,分別刊於今年九月廿一日出版的《爽報》及同日上載至《爽報》網頁內,文章名為「脫T Back的技術」,由陶傑撰寫及作聲音演繹。淫審處主審裁判官區士顯在裁決中指,該文章以露骨文字詳細描述男女性交情況,整體上產生了顯著的色情效果,顯然是一篇普通的有味色情小說,並不存在學術、文學藝術等真正誠實的目的,而聲音片段亦過分渲染了性方面的內容,令人感到可厭。
區士顯續指,經獨立及小心考慮了影視處提出覆核評級時,就兩案所作的書面及口述陳辭、所有呈堂文件、被評級物品內容、以及一切相關法則、條例及案例後,他與審裁委員裁定「脫T Back的技術」一文及其聲音版本均屬第二類(不雅)物品,即不適宜向十八歲以下人士發布。
判詞並提到,以現今一般合理的社會人士普遍接受的道德禮教標準來說,在讀者群包括任何年齡人士的大眾刊物及網上刊載描繪性行為及意淫的文字及聲音,並不符合社會道德標準。
《爽報》昨依然無派代表出席聆訊。影視處早前在申請覆核該文章評級時陳辭指,有關物品表面上以特寫文章作掩飾,實際只是賣弄色情以促銷報紙,即以免費報紙作掩飾來刊載描述性行為及肉慾享受,其內容超越了第一類物品的尺度,整體上產生的效果是色情、腐化及可厭,應屬不雅物品。
案件編號:OAGO 000274-5/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