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豐企業主要股東李德義之子李建勤,被前妻曾昭穎申索五十四億元贍養費案,昨在高院展開結案陳詞,被指身家達一百五十五億港元的家族掌舵人李德義的律師陳詞指,李德義在家族中有如君主,「李德義就是錢」,兒子與媳婦只是他的「金奴隸」(Golden Slaves)。但李德義很關心孫女的將來,亦願意付曾昭穎及孫女共三千萬美元(約二億三千三百萬港元)生活費,但指曾昭穎不應把家族生意也算入她應得財產的部分。
代表李德義的御用大律師指,李德義(下稱:李)有如家族王朝中的君主,兒子李建勤及曾昭穎等就如他的子民,李會給他們過很好的生活,但家族事業的話事人仍然是李。
律師指,李是個顧及傳統觀念的中國人,很關心三歲半孫女將來的生活,李明白孫女現在可能與曾較為親近,但李有想過將來遺產會分給孫女,亦會照料孫女生活,並希望孫女可入讀全英最昂貴的女校,他願支付的三千萬美元中,二千六百萬美元是留為給孫女作生活費,餘下四百萬美元才是留給曾昭穎。
律師又指,李一直是家族生意掌舵人,很多由李建勤在日本管理的業務,李亦有觸及,很明顯李是有份參與的,而李亦曾與李建勤簽下協議,指明該些業務即使由李建勤管理,李可用一元便把所有業務贖回,若果曾昭穎以為該些業務屬李建勤擁有,只是一場誤會。
律師又指,李其實已相當慷慨,並願以一次過付款方式,希望能平息今次紛爭。至於曾昭穎一直聲稱過着的奢華生活,例如使用的遊艇和噴射機等,都是用家族企業資產購買,故不應被視為曾昭穎與李建勤的財產,曾在申索贍養費時,亦不應把這些算入她與李建勤的資產內。
案件編號:HCMC 5/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