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會在香港特區管治架構中從來是地區事務的諮詢組織。舉凡社區基建工程、文娛康樂設施,巴士、小巴路線設置、骨灰龕、垃圾站布點、小型撥款之投放、區域發展規劃、環境衞生等微觀、瑣碎事項,恰恰是區議員的「正業」,與立法會議員關注全港性事務、監察政府和行使立法權的性質、層次、範圍完全不同。因此,選民對區議員的選擇標準及期望與選立法會議員完全不同!
正因上述原因,與立法會地區直選議題泛政治化相反,歷來區議會選舉都着重於候選人對地區建設有否「成功爭取」的成績單及對服務街坊「看得見,摸得着」的實績表現。也由於這個原因,雖然立法會地區直選反對派與建制派選票是「六四開」,但區議會選舉卻是「四六開」。無他,乃「存在決定意識」耳!
值得注意的是,由於去年政改方案加進了五席「超級區議員」議席之後,本屆區議會選舉平添熱鬧。若干一向對地區事務「大雞唔食細米」的反對派政客紛紛放下身段參與「泥漿摔角」,企圖撈得一個區議會「民選議員」身份出戰「超級區議員」議席,一旦博到「票王」或「票后」,將威逼由一千二百位選舉委員會成員選出的下任特首,並染指二○一七年行政長官普選。
香港問題核心是爭奪管治權。既然反對派政客參選區議會後面包藏政治禍心,冀求社會安定繁榮和個人安居樂業的選民,在投票取向上自然要慎之又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