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男客患癌 揭經紀吞保費

【本報訊】男保險經紀於○四年至○八年,侵吞兩男女客戶保費逾廿四萬元,男客戶後因患肺癌,向保險公司索取保險賠償。該經紀為求掩飾事件,不但使用有假簽名文件,更兩次自掏腰包付近十二萬「保險賠償」給男客戶,直至無力再付款才認偷錢。他昨在區院承認兩項盜竊罪和兩項使用虛假文書罪,被判監十四個月。

認盜竊等四罪囚14月

案情指被告彭潤燦(五十四歲)於八九年二月至○九年,在宏利人壽保險(國際)有限公司做保險經紀,於案發期間負責蔡世光(男事主)及蔡的前妻吳銀麗(女事主)的人壽和醫療保險保單。被告昨承認盜竊等四罪,遭判囚上述刑期。吳於○四年至○八年用支票及現金方式把逾廿四萬交給被告,支付蔡和吳的保費。

被告卻將支票兌現或存入妻子、女友和兒子的銀行戶口,又將現金據為己有。蔡○八年十一月第三次索賠償約九萬時,被告終向蔡承認偷錢。蔡向宏利查詢後報警,被告○九年九月嘗試經落馬洲離港時被捕。而蔡在案發後已康復。案件編號:DCCC 922/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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