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永興愛理不理
其實修訂《僱傭條例》畀權力勞資審裁處可以向僱主發出強制復職或再次聘用命令,唔遵從命令嘅僱主就要向被炒嘅打工仔支付多筆最高五萬元嘅額外款項,呢單嘢已經一拖再拖,拖到今年政府終於重提修訂建議,七月擺上勞顧會傾,但身為主席嘅卓永興竟然放大假,僱主趁機推翻建議話要再諮詢。
到上個月再開會,資方代表之一嘅工業總會副主席劉展灝又要求勞工處再派員向啲理事解畫,結果又係未能通過。事後卓永興唔知係咪痛定思痛,尋日就約齊勞資雙方食晏討論有關議題,除咗劉展灝繼續表達工總唔同意外,其他資方都無問題,呢單嘢咁就喺呢個非正式會議通過咗。其實卓永興上心啲嘅話,就唔使拖咁耐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