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聾啞漢縱火判監21月

【本報訊】有輕度弱智的聾啞漢聲稱看到物件燃燒會有快感,並在北角馬寶道縱火燒毀多個攤檔,他較早前承認縱火罪,昨在區院接受判刑,法官考慮到被告有身體殘障,服刑會有一定困難,判他入獄廿一個月。

五十七歲被告鄧鐵錡,承認今年二月八日晚在北角馬寶道的四個攤檔縱火,造成逾廿八萬元財物損失。辯方求情稱被告自八五年後無再犯事,亦無酗酒問題,只因感到人生不如意才犯案。

案件編號:DCCC 450/2011

「Money18免費即秒股票報價網站」現推出8升級功能,財經資訊,實時實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