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形高瘦的一名男子去年底在酒吧內認識一名美少女,乘對方喝至爛醉時,將她帶到馬鞍山一個單位涉嫌將她強姦。少女矇矓間感到有人正脫她衣服與她性交,然後又失去知覺,醒來後卻發現被告睡在她身旁,少女離開單位後致電女同學商量並報警。被告昨在高院否認強姦罪。
一直獲准保釋、身形高瘦的被告李學強,被控於去年九月三日在馬鞍山錦鞍苑寶鞍閣一個單位強姦現年十九歲的女事主。
就讀專上學院,身形嬌小且樣貌標致的女事主作供稱,案發前一晚因與男友吵架,遂相約一名男同學到旺角一間酒吧「飲酒傾偈」及玩「骰盅」,當時約喝了兩「揸」威士忌溝綠茶及可樂。
女事主稱凌晨兩時許酒吧職員稱包括被告在內的三名男子想加入一起玩,女事主答允並一起玩骰盅及喝酒,她喝至爛醉並失去知覺。她稱期間曾兩度稍有知覺,首先感到有人扶她進入電梯但即失去知覺,後來又感到睡在床上,一名男子正脫她衣服,及後吻她頸項及胸部並拆開安全套的包裝,之後她感到有人與她性交,然後又再失去知覺。
她清醒後發現赤裸睡在床上,被告上半身赤裸睡在身旁。她立刻穿回衣服離開,但發現另一名在酒吧見過的男子睡在客廳梳化上,她離開單位並致電女同學告知遭人強姦,兩人商量後最終報警求助。
辯方盤問女事主時她承認經常到酒吧且有飲酒習慣,亦可喝兩「揸」威士忌,但她當日喝的超過平日分量,且喝至爛醉。辯方指女事主當日在酒吧與被告相處數小時,玩得相當愉快,期間二人表現親暱且「攬攬錫錫」及接吻,女事主則稱因飲醉不記得有此事。案件今日續審。
案件編號:HCCC 111/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