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十七歲中學男生迷戀一名女生,惟目睹「女神」與其他男生關係密切後,疑妒火中燒,找好友陪同到五金行涉嫌購買腐蝕性液體,密謀用作淋潑該女生,並一廂情願認為女方毀容後便會與他拍拖。但其醒目男好友為免他愈踩愈深,暗地裏將腐液倒落坑渠,又通知老師報警。被捕男生昨在粉嶺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獲准保釋至十一月廿八日再訊,以待控方索取法律意見。
報稱學生的十七歲被告徐家寶,被控一項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淋潑腐蝕性液體罪,控罪指他在今年十月廿七日,在上水新康街八十至八十二號地下的大榮五金行外,意圖使女事主鄧倩明的外貌毀損,而非法及惡意企圖向鄧淋潑腐蝕性液體。裁判官批准被告以兩萬元保釋外出候訊,但不准他干擾證人,以及要遵守宵禁令。
據悉,被告與十九歲吳姓男好友在元朗一間中學就讀,案發當日下午二時許,被告在吳陪同下到涉案五金行購買一樽腐液。被告向吳透露已「冧」鄧女一段時間,但被告不滿鄧女與其他男生關係親密,遂密謀欲令她毀容,並認為她毀容後便會與他拍拖。
吳在五金舖外得知原委後大驚,為阻止被告暗地裏將腐液倒落坑渠。翌日,吳更把事件通知學校的訓導老師,老師得悉後立即到元朗警署報警。被告在同日下午被捕,警誡下坦認有意令鄧女毀容,但強調未有實際行事。惟被告昨向法庭申請保釋時,卻聲稱是吳姓好友建議買腐液淋向鄧女。
案件編號:FLCC 2732/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