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裝修物料男商人早前在高院承認五年內強姦及非禮三名親生女兒,其中包括在妻子面前強姦長女並令她有孕,更要她往墮胎,並曾逼孻女替他拔陰毛。
案件原定昨日在高院判刑,法官發現被告不但有三次性罪行案底,亦曾多次結婚及有多名女伴,但仍要性侵犯女兒;為想進一步了解被告的心理狀態及了解三名女事主的情況,將案再押後至下月廿一日,以候被告的心理報告及三名女事主的創傷報告始作判刑。
五十一歲被告早前承認六項強姦及一項非禮罪,指他於○六年的冬天至去年十一月初,先後在葵涌及深圳家中侵犯三名親女,三名女兒受侵犯時僅得九至十四歲,其中次女及孻女是雙胞胎。事件直至因被姦成孕的長女去年向學校社工投訴始揭發。
辯方解釋被告過往涉及性罪行中,有些只是到娛樂場所尋歡遇警方查牌時,指他觸碰未成年少女,認為這不足證明被告對廣大女性有危害。辯方又指被告曾有搶劫及傷及一中年女子,但認為他犯該案時純粹貪心,不見得他對女性有威脅。
案件編號:HCCC 278/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