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市檔賣活狗供烹食

警方懶理公然賣狗、烹狗!新界及元朗一帶多年來販賣活狗烹煮情況不絕。日前一名市民途經元朗同益街市,發現有人非法出售小唐狗,還公然推銷:「狗仔好肥,你識得點煮o架啦!」熱心市民不忿冷血行為,即時報警求助,惟警方到場後竟稱六個月以下狗隻可以買賣,最終經市民一輪爭拗,並向漁護署及愛護動物協會求助,警方才作出票控。醫生警告,進食不明來歷的狗隻增加感染瘋狗症的風險。

元朗同益街市每日買餸人士熙來攘往,上周二羅太與友人路經上址,看見一名售賣蔬菜女小販用一菜籮裝着三隻小唐狗待售,每隻標價一百五十元,未幾羅看到一名阿伯剛買下一隻小狗,女菜販還大大聲同阿伯講:「狗仔好肥,你識得點煮o架啦!」買下小狗的阿伯及後更一再叮囑,「我畀咗錢先,一陣先嚟攞,你唔好換咗我隻狗仔啊!」女菜販誓神劈願地答:「得啦!兩隻公、一隻乸,你買嗰隻係沙皮嚟嘅!」及後阿伯付上一百五十元便先行離去。

羅太直言,對於售賣小狗作烹煮感到十分憤怒,並拍下整個過程以佐證。羅太為免小狗受到摧殘,即時購買餘下兩隻小狗,並報警求助,惟警方到場後卻稱六個月以下狗隻可以買賣,初時不欲跟進,令羅太大感愕然,「吓,唔係嘛,警察先生你知唔知自己講緊乜!」羅太及後再致電漁護署及愛護動物協會到場協助,最終警方才向該女菜販發出傳票,了結事件。

記者昨日到該街市了解事件,有人直指,上址確有小販賣狗供人烹煮。記者向涉事女菜販查問,對方承認確曾賣狗,但強調絕非供人食用。

終票控一涉嫌女子

法律界人士陸偉雄表示,按照《公眾衞生(動物及禽鳥》(動物售賣商)規例),任何人不可出售未斷奶的動物,否則可被判罰款二千元,陸指幼小動物較少自我保護能力,亦容易染病故更受法例保護,可能有關警員未有相關法律知識。

漁護署發言人指,該署昨日曾派員往上址巡查,未發現有人非法售賣動物。但據該署了解,警方於上周接獲市民舉報,指有人涉嫌在上址附近非法擺賣狗隻,現正跟進調查個案。

警方發言人證實,本月十八日下午接獲舉報元朗同益街市有人販賣狗隻,警接報到場票控一名女子「無牌經營動物售賣業務」。

圖/文:專案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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