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署踢爆女嬰墮地腦滲血

【本報訊】浸會醫院隱瞞初生嬰墮地事件,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周一嶽「矇查查」,不知女嬰墮地後一度腦滲血,卻聽信院方指女嬰非嚴重受傷,昨補鑊反口指「醫院一定有責任交代」。事件反映規範私院的《實務守則》形同虛設,衞生署署長林秉恩昨承認,規管私院的法例過時及寬鬆,將來會修訂法例,引入懲處機制,處分刻意漏報或誤報嚴重事故的私院。衞生署昨已收到浸會醫院的事故報告,正研究報告內容。

林秉恩認私院規管例過時

浸會醫院涉違反實務守則,但守則本身並無法律效力或懲罰機制。衞生署一向表示,若私院違反守則,署方可根據《註冊條例》,不為私院續牌註冊,但事實上從未有私院被停牌。林秉恩昨稱,法例過時及寬鬆,將來會修訂法例,將實務守則納入法例,中間落墨,在停牌以外加入其他罰則,懲罰刻意漏報或誤報嚴重事故的私院。立法會衞生服務界議員李國麟亦認為,衞生署除「釘牌」外,可考慮用適當行政措施規管私院,如引入扣分制,以提高監管透明度。

浸會醫院掛單醫生本月四日接生時甩手令初生女嬰掉在地上,被揭發未有即時通報,院方前日辯稱女嬰不符嚴重受傷的通報定義,衞生署隨即踢爆女嬰一度腦滲血。周一嶽昨為此自圓其說,轉口風稱「即使(通報)指引沒有說明在產房中嬰兒墮地必須通報」,但這類事件不會每日發生,屬於不尋常,「我認為他們應通報衞生署」。他又指醫院有責任向衞生署交代不尋常事件,指嬰兒情況可大可小,若身體有其他問題,如內部出血等,更需呈報。

周一嶽表示,現行法例並無賦予衞生署署長實權對私院執行罰則,將來會否引入懲罰機制,需在發牌條件方面跟進研究。

電腦掃描不排除腦部挫傷

衞生署昨表示,上周五接獲傳媒查詢後,向浸會醫院了解嬰兒出生時意外墮地頭部受傷事件,得悉事發當日電腦掃描結果顯示嬰兒腦部有出血情況。經腦外科醫生診治後,嬰兒情況穩定,於10月10日出院。

根據院方進一步提供的資料,電腦掃描報告指嬰兒需要覆照電腦掃描以排除不顯見的腦部挫傷。腦外科醫生診治後認為,電腦掃描結果顯示腦出血與生產時頭骨受壓的情況較為脗合,未有證據顯示意外墮地引致受傷。據悉,醫生已建議嬰兒稍後再照電腦掃描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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