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地面積相若 可建十幢洋房

【本報訊】繼法定古蹟景賢里後,發展局再次提出地換地方式的保育方案,位於山頂道的何東花園,其主樓連花園面積達一萬一千五百二十平方米,當局提出以三幅合共面積相近的地皮作交換,除兩幅原屬綠化地帶的官地外,另一幅則屬何東花園內的網球場及停車間用地,預計換地後業主可按原有計劃興建十幢洋房,規劃參數將不受影響。

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解釋,當局會將原來何東花園計劃重建發展的參數適用於新換的地皮,地積比為零點五倍,樓宇高度不超過四層,已進行可行性評估,認為對周邊景觀影響可以接受,相信足夠業主興建十幢洋房。雙方達成協議後,當局會親自向城規會申請更改土地用途。其中一幅地皮位於何東花園內,因歷史價值較低而可作發展,發展局發言人解釋,該處屬何東花園列作法定古蹟的範圍,但身為古物事務監督的林鄭月娥有法定權力可批准工程許可,在古蹟進行工程。

私隱度減 影響物業價值

測量師彭兆基表示,何東花園地勢優越,與周邊大宅有一定距離,私隱度高,若重建發展移往停車場及網球場位置,私隱度大減,物業價值亦受影響。

對於賠償問題,律師黃國桐認為,將何東花園列作法定古蹟,政府無收回土地業權,業權仍由業主擁有,只是政府限制其重建發展的潛力,因此純粹賠償物業的發展潛力,金額較賠地價差額低。若業主接受換地,但認為所換的地皮價值較何東花園低,亦可向政府追討差價,金額則由法庭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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