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攞A不懂解獨佔鰲頭」

【本報訊】服裝品牌堡獅龍(bossini)已故創辦人羅定邦的十億元遺產爭訟案,羅的孫女羅穎怡早前興訟要求二伯羅蜀凱交代遺產信託帳目,蜀凱則指姪女穎怡並非信託受益人,無權查閱帳目,並昨於高院內庭要求剔除申請文件的部分段落。庭上雙方律師則就何謂顯赫成就的問題舌劍唇槍,蜀凱指穎怡即使會考中文考獲A,並有工商管理碩士銜頭,也不算是顯赫成就,故她不符羅定邦在意願書中列明的受益條件;穎怡一方即拿出祖父的親筆嘉許信作出反駁。法官將案押後裁決。

不符顯赫成就條件

原告羅穎怡,被告羅蜀凱,二人昨均無到庭,由律師代表。昨日庭上的爭拗,源於被告以父親羅定邦(下稱羅)生前遺下的意願書中,列明被告在家族成員有顯赫成就或遇上危難時,可動用信託的金錢作獎勵或濟助。被告指原告的學歷及她聲稱曾獲選為中國百名傑出女企業家等,都算不上甚麼「顯赫成就」。被告律師指原告所提資料中,聲稱她會考的中文成績優異,但她卻連「鰲頭獨佔」何解也不懂,認為原告不符信託受益人資格,故不能以受益人身份過問信託情況。

原告律師反駁指,羅生前把遺產成立信託交被告管理,原告身為羅的孫女也是遺產的受益人,查閱帳目的要求屬合理。

原告律師之後讀出一封羅在九四年親撰給原告的信件,信中羅對原告獲得優異的會考中文成績感到非常驕傲,形容原告是「中華英雌」,又給原告一百美元獎勵,信中又提到原告丟了錢包,律師指可見原告的成就不但獲羅的認可,同時也符合「遇上危難」的資格。律師並指,原告亦在○五年曾獲得卓越CEO大獎,○七年又得過傑出產品大獎,去年六月權威商業雜誌Forbes亦有提及過原告,可見原告在商界方面亦有卓越表現。

指失職要求交代帳目

本案源於○七年時,原告入稟高院指被告管理羅的信託有失職之嫌,遂以信託受益人身份要求被告交代帳目。被告及後持羅的意願書要求法庭釐清他在信託上的權力。上訴庭今年六月裁定被告在分配信託資產時享有最終的決定權。

案件編號:HCA 1820/2007

「Money18免費即秒股票報價網站」現推出8升級功能,財經資訊,實時實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