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汝樺稱「公屋受益人」是個青年人不宜過早掛在身上的標籤,明顯對公屋居民持負面看法。
有論者認為鄭不知民間疾苦,與社會脫節。我認為她故意抹黑公屋居民,實質上是間接道出政府一貫想法:「公屋負累政府,住公屋是倚賴。」然而,青年人滿十八歲即申請公屋是故意倚賴政府、負累政府嗎?居住單位售價、租金高昂,遠超青年人負擔能力,難道是他們自己一手造成?
青年人副學士畢業有幸就業,月入八千元,不跟父母同住,他們有能力租甚麼地方?不住公屋單位,便是劏房!工作十年,他們是否有能力改善居住環境?除盼住公屋,大部分並無他選,因為過去十年,九成打工仔收入無實質增長。
青年人持大學學位工作十年,月入升至二萬元,算不過不失。但足夠結婚養家嗎?從開始工作時月入一萬、八千,緩慢爬升到二萬,在這十個年頭能儲蓄多少?能儲蓄幾十萬支付首期及其他費用購買私樓單位?只屬天方夜譚吧!事實上,要他們支付十來二十萬居屋首期,已難度頗高。
由此可見,青年人申請公屋理據充分,不必有愧於心!要說慚愧,反而應該是鄭汝樺等炒樓高官,他們對土地發展、樓價升降皆早着先機,按揭貸款亦可能獲銀行禮待。處於如斯優越位置,竟然還要出口術抹黑青年人,逼他們入市當一生樓奴「墊屍底」,貪婪無度、厚顏無恥已非筆墨可以形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