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上市公司天然乳品(新西蘭)控股有限公司前執行董事陳克恩涉嫌受賄,於早前因缺席報到而被通緝,昨日終於現身法院。他被控串謀行賄及洗黑錢共兩罪,昨於東區法院提堂,毋須答辯,獲准以現金五百萬元保釋至明年一月十八日再訊,其通緝令則告撤銷。
四十三歲被告陳克恩,被控於○九年五月至去年三月,串謀Hao May(前稱王玫)及其他人士,向自己提供兩個新西蘭奧克蘭物業和七千三百多萬港元,作為陳促使天然乳品收購新西蘭公司UBNZ的報酬。他另被控在去年三月間,處理高美證券一個銀行戶口內一筆逾七千三百萬元的犯罪得益。
辯方律師稱陳去年底被捕後,一直準時向廉署報到,陳於上周六入院時已即時委託律師聯絡廉署報告和交代情況,廉署終接納陳因病才未能返港。陳又違反醫生的意見堅持出院,前日到深圳後即時聯絡廉署安排回港事宜,並於昨早由廉署接過關。陳希望在審訊中證明清白,不會棄保潛逃,陳的生意遍布南洋、香港、新西蘭,必須離港處理業務。
控方要求將案押後至與王玫的案件一同再提堂,屆時或申請將兩案合併。控方指被告有潛逃可能,要求法庭頒令他不得離港。裁判官最終接納被告是因技術問題才不能回港報到,下令把他的現金擔保由一百萬元提升至五百萬元,保釋期間可離港,但在離港前後要知會廉署。
案件編號:ESCC 4222/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