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已經發展的土地只有兩成多,如果想尋找新的土地,原則上不會有問題,當然,執行上會有種種的阻力,但試問要在今天的香港做事,又會有哪一件是毫無阻力的?因此,問題不在於阻力,而在於政府的決心。
若然政府有決心,許多地方都有發展空間。隨手數來,我們可以在維港以外再覓地填海;即使不想填海,九龍城、九龍塘這些因為以前有飛機航道問題而限制樓宇發展高度的區域,現時大可以適度放寬,光是一個九龍城,究竟能帶來多大的發展空間呢?不談九龍城,就是一個舊啟德,又丟空了多少年呢?
做事有緩急次序之分。當現時房屋問題成為全社會最主要的矛盾時,我們便應該將之列為頭號工作,縱然有其他考慮,我們也只能作出一些妥協。否則,每逢遇到甚麼問題,政府就把所有難題全數寫出來,例如環境、居民意見等一大堆,最終只會原地踏步,一事無成。假使政府有決心、有魄力,敢於把房屋問題列為最重要、最優先來處理,那便不會出現以「無地」作為藉口,推三推四的情況。
故此,覓地起樓只是技術性問題,只要當局下定決心,這些問題並非不能解決。就像骨灰龕問題,政府不肯做,便拿區議會反對作擋箭牌。其實,若政府力推,豈是區議會反對得了?政府想做,當然會排除萬難;政府不想做,自然會拖拖拉拉。如果先把房屋問題解決,或者起碼有相當程度的改善,社會矛盾當可得到一定程度的紓緩,政府便可重回道德高地,其他矛盾亦可立刻降溫消整,諸事就容易解決許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