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傳單男涉嫌踢死年老男保安員一案昨在高院續審。控方傳召另一名目擊證人出庭作供,他稱聽到被告向死者講粗口並將他推倒及踢他,其後更退後兩步,狀似「衝力射球同射十二碼一樣」踢死者頭部,他覺太離譜遂喝止被告。證人稱最初以為死者是道友向被告索錢,故沒有喝停被告。
現報稱無業的被告梁達榮(卅三歲),早前否認於○九年十二月九日在旺角通菜街怡寧閣外謀殺保安員許皓明(六十六歲)。
控方昨傳召另一名目擊案發經過,從事地產業的許沛杰出庭作供。證人指他當日泊好私家車後剛好站在被告與死者旁邊,他見到死者抓着被告恤衫,被告用粗口責備死者,並大叫:「偷嘢吖嗱!」又推死者至撞到棚架,死者沒有作聲。
證人稱死者未跌落地時被告已開始用腳踢他的腿及上半身數次,當時路旁的店舖亦有很多人觀看但無人作聲。及後被告退後兩步,像「衝力射球」及「射十二碼」一樣,踢向死者頭部一下,證人覺太離譜遂喝止被告稱:「走啦!唔好打啦!」被告逃走時有其他途人追趕,證人則報警。
辯方盤問證人時質疑證人誇大當時情況,證人否認。辯方又質疑被告最初踢死者時證人為何沒有喝止,證人稱:「我又唔係好打,點會無端端走去插手!」他又解釋最初見到死者身形瘦削,又在酒吧區,以為是道友問被告拿錢,故沒有喝停被告,及後知道搞錯遂加以喝止。案件於今日續審。
案件編號:HCCC 265/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