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黨疑包攬訴訟 警袖手

【本報訊】港珠澳大橋環境影響評估報告司法覆核案引致大橋工程成本增加六十五億元,官司原訴人所涉及的法律援助費亦達一百四十九萬元。至於公民黨被指在有關官司中有包攬訴訟之嫌,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昨指出,警方至今未有接獲就有關官司涉及包攬訴訟的任何舉報,亦未就此展開調查。

立法會議員劉江華昨在立法會上表示,公民黨執委黃鶴鳴是官司原訴人朱綺華(朱婆婆)的代表律師,而該黨黨魁梁家傑亦有在官司上提供意見,並利用本身是公民黨義工的朱婆婆做原訴人,質疑公民黨在事件中是否有失德及違反公眾利益之嫌,「係咪有利益衝突之嫌」。

要求警方主動調查

他的發言引起公民黨不滿,認為劉的言論有冒犯性,但劉否認,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最後裁決劉的言論並未有違反議事規則。

林健鋒議員則要求警方主動調查官司是否涉及包攬訴訟,「如果見到有架車車親個細路,但無人報案,係咪代表警方唔去做嘢?」

曾德成回應說,法律援助署審批法援時,是根據條例及案情行使權利,不會考慮申請人委聘甚麼律師,又指訴訟經已完成,法援署毋須進行其他調查。本港過去五年僅有一宗包攬訴訟案的被告入罪,案件涉及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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