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男攝影師於五日內在所開設影樓為兩名十六歲o靚模拍攝泳衣照時,替對方整理泳衣帶及洗掉臂上紋身貼紙,伺機向二人摸胸非禮,他早前在觀塘法院承認兩項非禮罪,裁判官考慮被告初犯認罪,也打擊了自己在業界的名聲,加上背景良好,相信是一時錯失,決定判其入獄十四天,因被告認罪後已被還押了兩周,可即時獲釋。
裁判官指被告的行為令兩名事主失去對人的信任及安全感,又指被告若繼續從事拍攝工作,將可能再接觸年輕女子,必須好好自控,勿泥足深陷。
卅歲被告關賢柏早前承認八月五日在他與友人開設「Take Studio」影樓內,指事主X泳衣帶鬆脫,乘機摸胸四次;被告在同月十日於廁所內替事主Y洗掉右臂紋身貼紙時,拉起Y的上衣揸胸二至三秒,再從後捉住她雙臂。
案件編號:KTCC 52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