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繼承機會 恒豐太子唔願生

恒豐企業主要股東李德義之子李建勤,被前妻曾昭穎申索五十四億港元贍養費案,昨在高院續審,李建勤之代表大律師盤問原告曾昭穎時,間接披露出這個低調富豪家族鮮為外人知悉的一面。大律師引述李建勤的供詞,指他因眼見家族各房爭議不斷,決意不生小孩,並認為這可能對他競逐家族繼承人一事有利。而父親李德義身受其苦,則決定死後將全數遺產留給一子,並規定兒子結婚時,必須與兒媳簽訂婚前協議,嚴防身家流入外姓人之手。

李建勤的御用大律師Martin Pointer於盤問時舉出大量佐證,指出李德義一直着緊家產繼承問題,尤其提防財產落入外人、特別是女性之手。大律師引述李德義的書信,指他曾表示自己受過被「生命中的女人」要求分產之苦,因此不會讓兒子重蹈其覆轍。他在李建勤結婚前,曾為財產處理問題,透過傳真與會計師及兒媳作詳細討論,其中有被他拒納的建議書上,他寫了「會被其他人的女兒奪去」的眉批。

父親規定簽婚前協議

為防家產因婚變被奪,李德義規定其子結婚時,必須與媳婦簽訂婚前協議書。曾昭穎昨被盤問時承認二○○○年初結婚時也有照辦,但卻是在婚後簽署。她辯稱當時家翁李德義也準備再婚,她與李建勤訂立分產協議,只是遵從家翁意願,做給家翁的未婚妻看,而她與李建勤在同一日便暗中簽署另一份契約,將上述協議撤銷。直到他們婚變後,李德義才知悉此事。

不育兒成離婚導火線

恒豐李家向來作風低調,但李德義在九○年代起,曾跟家族其他成員,就遺產及家族公司運作問題互相興訟,至○四年才和解。此事對李氏父子都有影響。大律師指出,李德義因此決定,只會把遺產留予一人繼承,再由此繼承人負責照顧其他家人。為挑選「儲君」繼位,他安排把部分財產交予眾子發展以測試各人能力,但如他們品行不端,或家產被外人爭奪,又要能隨時將之收回。本案涉及的財務安排,亦是基於此理念而作出。

至於兒子李建勤,大律師引述其證人供詞指,他自小便眼見家族成員動輒為財產爭拗不絕,因此決定不生兒育女。此信念結果成為他離婚的導火線。此外,他更覺得如他沒有後嗣,父親或會覺得他處理家族事時會沒有私心,因而對被選為繼承人有利。 案件編號: HCMC 5/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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