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萬出租業主面臨檢控

十萬名遲遲未向差餉物業估價署交回租金資料的業主,將面臨檢控。差餉物業估價署檢控拒交租金資料業主的個案創新高,截至本月初為止,今個財政年度至少有二十四名業主因拒交租金資料而被檢控,最高罰款四千元。差估署本月底會再發催辦函,若業主仍不理會,該署會先向慣性不交租金資料及物業價值高的業主「開刀」,又提醒業主,差估署的檢控成功率幾近百分百,一旦發出傳票,便不會撤控。

為了更準確重估全港物業的租金水平,以制訂物業的應課差餉租值,差估署每年均會選取約三十多萬名業主,發出物業詳情申報表,要求業主在廿一日內填妥資料交回。該署今年八月底發出申報表,至今只約收回近七成,即約二十多萬份資料,換言之,尚有約十萬名業主未有理會差估署的信函。

今年度24宗成功檢控

差估署助理署長葉百強向本報表示,自差估署○七年首次成功檢控並無依時申報物業租金資料的業主後,近年按時向差估署交回資料的業主雖有增加,但每年仍有逾十萬業主無視差估署的警告及催促,拒絕交回資料。他透露近年該署檢控未有依法提交資料的業主不斷上升,今個財政年度至今已有二十四宗成功檢控個案,較去年全年的十八宗多出逾三成,若連同已排期尚未聆訊的十宗個案,估計今個財政年度至少有三十四名業主因拒交租金資料而被檢控。按照法例,任何人士故意在租金申報表中填報失實陳述或拒絕填報任何資料,均屬違法,一經定罪,分別可被判最高罰款二萬五千元或一萬元,並須另加相等於因少徵收的差餉或地租三倍罰款。

他表示,該署會向慣性欠交租金資料,例如過去兩、三年也沒填報資料,又或物業價值較高,例如擁有整幢物業的大業主先開刀,提出檢控,而經驗顯示,有關業主遭檢控後,很少會再犯,顯示檢控行動有阻嚇力。

記者譚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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