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行政長官要在二○一七年才由普選產生,但這只是形式上的問題,因為北京在作最後的決定時,一定會把民意支持視為其中一個重要指標。
可以預見,北京支持的候選人不一定是民意支持最高的候選人,但一定是有相當不俗的民意基礎的候選人。由過去兩任行政長官上任時,或者競選時的民意支持度來分析,就可以知道其中道理。
當民意成為關鍵的指標時,行政長官選舉已經是類普選的選舉,只不過不是直接計選票,而是用民調結果來作參考。可以說,今次行政長官選舉並不是以普選形式進行,但普選的成分已進入遊戲規則。
既然普選成分已經進入今次的遊戲規則,那所有被北京接受的候選人都要盡全力爭取市民的支持。在現代民主選舉的遊戲中,我們必須認清楚一個事實,就是主體在選民,尤其是在目前沒有權威的年代,不是市民欠了某個候選人,故他們必須擁戴某個候選人。因此,候選人不能以「斯人不出,如蒼生何」的姿態等候選民的呼喚、等待選民的渴求,而必須主動出擊,爭取市民的支持。就算因為法律以至其他問題不方便馬上表態競選,也應該有一個相對明確的態度,而不應一時一樣,瞻前顧後。
候選人要考慮的只有兩件事情:一是北京的任命,一是市民的支持,而不應計算跟其他候選人的私人關係。因為選舉是公事,而不是私誼,如果兩個候選人眉來眼去,「你選我唔選」,市民就覺得不受尊重。民意不是私人財產,不可以登記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