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指春秋:公義出缺 私刑必濫

國內同胞濫用私刑時有所聞,最新事例發生於浙江台州。一名女扒手事敗被擒,失主不但拳打腳踢暴打一頓,而且剪爛其衣服,利用伊人玉背當作報告板寫上「我是小偷」等等大字,再來是遊街示眾羞辱之。

卿本佳人,奈何作賊,本來是應該懲戒的,不過按照文明社會的遊戲規則,懲戒的方法不外乎送官究治。可惜富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往往跟文明兩字沾不上邊,國內同胞不計較賊也該有尊嚴,濫用私刑去矣。

難道中國人就是這麼野蠻成性?我會說,上有好者,下必甚焉。既然神州大地多的是野蠻執法者,風氣蔓延至民間自然無法脫得了粗暴色彩。野蠻之最,首推城管。雲南昆明兩名少年郎在路邊消夜,赫然撲出五十多名城管惡毒圍毆,其中一人爆頭慘死。尤為令人髮指的是,這些流氓不如的城管承認找錯對象打錯人。

當你見到身處的環境毫無公義可言,執法者是信不過的壞蛋,再加上貪贓枉法實屬平常,你很容易就會產生一個觀念,與其送官究治,不如私下解決。

捉賊固然用私刑,抗暴同樣用私刑。再看昆明城管打死人一案,怒火中燒的民眾直接操往城管所在的街道辦,嘗試靠自己的拳頭以暴易暴。

公義出缺,私刑必濫,終極私刑是革命,值得大鼓大鑼紀念辛亥革命百周年的官老爺好好反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