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方發言人證實,事發當日學校於例行檢查午膳時,發現食物配菜「有異樣」,遂即時銷毀食物,並於一小時內提供符合衞生的食物予學生,同時亦有提早讓學生到小食部購買食物。發言人強調,校方對學生膳食一向有嚴謹監控程序,已要求供應商進行調查及提交報告。有關供應商則拒絕回應本報查詢。
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委員會委員王國興直指事態嚴重,除供應商需為事件負責外,學校亦應追究責任,要求供應商交代問題始末。
王又稱,學校須向食物環境衞生署舉報事件,讓當局可從食物來源、製作及運送過程中找出問題源頭。「食環署都應該要加強巡查同監管呢啲供應商,咁至可以確保同學嘅午膳符合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