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遭警槍擊 揮刀男續還押

【本報訊】青年上月六日懷疑濫藥後在樂富邨寓所持刀揮舞,兩名警員接報到場時疑遇襲,結果連開六槍制服該名青年。中槍青年事後需要留醫,他雖被控以傷人罪,但直至昨日才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控方申請將案件再押後至本月廿日,期間等候被告的精神報告,以考慮他是否適合答辯,被告要繼續還押監房看管。

二十歲被告陳駿傑昨身穿恤衫及長褲到庭,身形瘦削的他面色略為蒼白,應訊時表現呆滯及顯露疲態。雖然被告曾受槍傷,但除見他的右手腕纏着紗布外,並無任何異樣,他亦毋須坐輪椅或由人攙扶出庭。被告被控於今年九月六日,在樂富邨宏樂樓非法及惡意傷害男警李惠安。

申請精神報告

控方指被告今年八月曾因精神問題向東九龍精神科求診,疑患有控制衝動障礙症,故現申請替被告提取兩份精神專家報告,以確定他是否適宜就控罪答辯,稍後並會再諮詢法律意見;而辯方並無申請保釋。

案件編號:KTCC 474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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