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花園街排檔「劏上劏」出租違規嚴重!自去年花園街排檔發生三級火警後,消防處建議擴闊排檔中間的道路,惟十個月過後,本報直擊發現該處密麻麻的排檔只餘下狹窄的小通道,闊度不足標準一半;當中更有近半的排檔疑以「劏檔」形式出租,令四周通道更見擠迫。不過,食環署卻坐視不理,一直以證據不足為藉口,至今對該處疑違規出租檔口仍然是零檢控。市民在排檔「血拼」之際,慎防被困火海!
「啲衫返咗新貨!」「要唔要修甲呀,小姐?」下午時分,旺角花園街排檔的叫賣聲此起彼落,不少檔口更「一分為二」經營,有賣水果的排檔,兼做美甲服務;有的則由兩名檔主各自賣衫及飾物。由於此類「劏檔」不斷擴張,不少雜物延伸至通道,令檔口之間更見狹窄。
記者佯裝有意租用「劏檔」做小生意向檔主查問,惟大部分檔主戒心很重,不欲多談。在記者多番追問下,一名檔主才透露,這些「劏檔」只會租給「朋友」,並要由中介人穿針引線,絕不會公開招租。她指,每月除繳交一萬元租金外,更要向中介人繳交八百元的介紹月費,即是租用一個面積四呎乘兩呎半的劏檔,月租連介紹費約一萬零八百元。談及中介人的身份,她顯得很避忌,只輕聲吐出一句:「呢度啲地頭(陀地)囉!」記者再三要求她轉介租檔,她只着記者留下電話,指會交給中介人聯絡。
據了解,本年度上址檔口牌照費為四千六百多元,換言之,檔主只要每月花上三百多元牌照費成本,便可以劏檔形式賺逾萬元。
事實上,所謂的「劏檔」是違規出租。根據小販規例,固定攤檔持牌人不能轉租或分租其攤位,惟記者所見,現場不少排檔用膠架分隔為兩個檔口經營,單在旺角道至弼街的一段花園街,在兩邊八十個排檔中,至少有近半即三十五個檔口疑為「劏檔」。記者點算整條花園街約有七十五個劏檔,若每檔繳交八百元介紹月費,估計中介人每月能坐收六萬元。
不過,食環署懶理劏檔問題嚴重,至今仍未檢控違規者,此舉不但「養肥」中介人,更令火警風險大增。由於檔口囤積的貨物令兩旁行人通道收窄,人流難以通過。根據消防處建議,每個攤檔之間必須有不少於一點五米闊的通道,但記者量度發現,在未開檔前,有兩個排檔之間的距離僅九十厘米;而開舖後檔主將貨品擺放出外,更令檔口之間只餘下一個身位的距離,身形中等的記者亦要「側側身」才能走過。
在去年十二月花園街發生大火後,消防處建議兩旁排檔中間的道路,要由原來的四點五米闊擴至六米,以便消防員執行救援工作,但食環署卻「隻眼開隻眼閉」,未有吸取上次大火教訓。記者發現在未開檔前,中間通道只有四點一七米闊,開舖後更只剩下二點七一米闊的距離,闊度不及消防建議一半,一旦發生火警,勢必阻礙救援。
「我唔知佢哋點合作,亦都唔到我哋理,唔好問我啦!」就劏檔問題嚴重,花園街販商協會主席黃培清只表示,攤檔不准分租,其他問題不欲多談。立法會議員王國興則炮轟署方失職,巡查不力,「確保攤檔持牌人依照(牌照)條例經營,係食環署職責!」他擔心排檔走火通道受阻,如發生火警,不但危及顧客,其他商戶亦蒙受損失。
食環署發言人表示,有關上址分租或轉租攤檔的投訴確有上升,去年共有九宗投訴,今年截至九月有十二宗,但經調查後,未發現有足夠證據證明有分租情況。
圖/文:專案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