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多國禁PPD 港管制落後

【本報訊】多個歐洲國家如德國、法國及瑞典近年已禁止使用PPD苯二胺,本港雖有條例管制,但只要求如染髮劑含有苯二胺成分,必須於包裝上標示成分、含量及印上警告字句,並只在特定領牌店舖售賣,顯然保護標準較西歐國家落後。皮膚科醫生史泰祖呼籲用家染髮前應進行皮膚測試,若四十八小時內出現紅腫、刺痛等過敏反應,應停止染髮程序。

本港法例第138章《藥劑業及毒藥條例》規定,化妝品如含有條例管制的成分,如含有PPD苯二胺、甲苯二胺或其他烷化苯二胺等,只需在包裝上標示成分、含量及以中英文列出「注意:此藥可使某些人士皮膚嚴重發炎,須照專家指示使用」警告字句,而產品亦只可於已領有適當許可售賣牌照的店舖售賣,並沒有像西歐國家般禁止使用含PPD苯二胺的產品。

皮膚科醫生史泰祖指出,由於人體免疫系統各異,即使患者已通過皮膚測試,或從未出現敏感現象,仍有機會對染髮劑產生過敏反應,但「測好過唔測」。

染髮前不要洗頭

史泰祖昨教路染髮小貼士,建議用家染髮前不要洗頭,利用頭油產生保護作用,又利用透明膠膜圍上前額及頸部,減少頭皮與染髮劑直接接觸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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