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街頭藝人傷港台保安罰款

【本報訊】六十三歲旺角街頭賣藝者蓋安樂不滿香港電台出爾反爾,原本替他做訪問但反口,他遂在今年六月廿四日到廣播道的港台外理論,期間推跌港台保安員而惹上官非。被告早前在九龍城法院裁定一項襲擊罪成,昨被判罰款一千五百元。辯方求情稱,被告已經知錯,且事主傷勢不重,又指被告把整個生命奉獻給音樂,因為對音樂有熱誠和一時衝動才犯案,他原本申領綜援,但於四月起為了到廣州和深圳街頭賣藝而停止領取綜援,現打算重新申請綜援。

案件編號:KCCC 3110/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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