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無錢借女友 文員報假案

【本報訊】男文員為討好新女友,答應替對方支付親人的殮葬費,惟他根本無力兌現,為免遭女友責怪,他遂報假案虛報手袋被盜失款。警方調查後發現案件破綻百出,文員最終被捕,昨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一項虛報有人犯案罪。裁判官直斥被告作為成年人理應知報假案的嚴重後果,下令將他還押至本月十八日判刑,強調不排除判監。

辯方求情稱,被告葉家富(廿九歲)無刑事紀錄,是次因愚蠢犯案感後悔;裁判官直言不關心被告與女友之間的謊話或真話,強調欺騙警方的行為絕不可取,故不准他保釋。

案件編號:STCC 4568/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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