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17歲青年毆劫女生候懲

【本報訊】十七歲中三男生夥同兩名男同學,凌晨時分在九龍城市大學宿舍附近,搶劫一名獨行妙齡女大學生,有人從後大力掩實女生嘴巴,並將她推跌地上,強搶她的手袋和手機,女生大聲呼叫。兩名市民駕車經過見狀即仗義捉賊,響按示警後駕車追截並下車追捕,終截獲一名涉案男生。涉案男生昨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搶劫罪,案件押後至本月廿五日判刑。

仍有一名同黨在逃

十七歲被告甘偉豪承認於今年七月一日在九龍石硤尾歌和老街與達康路交界處,連同譚港誌(十六歲)及另一名身份不詳的男子,搶劫女事主雷安琪,劫去她的手袋、銀包、現金二百五十元、一部價值一千八百元的手提電話、一部iPod等。因被告甘偉豪將為警方錄取供詞,案件押後至本月廿五日宣判。至於譚港誌則否認控罪,案件押後至十一月十八日開審。另外,目前仍有一涉案男子在逃。

法官明言案情嚴重,被告糾黨在凌晨時分搶劫獨行女子,過程使用武力。根據一般判刑指引,應至少判監三至四年。惟被告不足十八歲,法庭傾向以非監禁形式處理。控方透露,廿二歲女事主雷安琪案發時於城市大學就讀,她被劫去財物已全部尋回。

辯方透露,甘出身單親家庭,與母親同住深水埗,一家靠綜援度日。甘原本是一名優異生,於中二學年曾考獲第一名,惟該年暑假因受不良朋輩影響至無心向學,成績一落千丈,案發時正準備重讀中三。甘被捕後向警方透露與同案被告譚港誌和在逃男子為中學同學,在逃男子因財困,遂建議他和譚一同搶劫,並鎖定獨行女子下手。 案件編號:DCCC 928/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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