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學生申法援控警濫權

本港警方在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八月訪港期間,採取超嚴保安措施,終招來法律追究。三名大學生和一名麗港城居民因不滿遭警方粗暴對待,昨均申請法援,入稟向警務處處長提出民事索償。當中,於香港大學校園內遭警方推入後樓梯的港大學生李成康指出,警方當日非法禁錮及襲擊他,希望透過公開審訊和傳召證人,釐清責任問題,至於賠償金額並非重點。

作為港大「8‧18百周年校慶風波」主角之一的李成康,與理工大學學生黃佳鑫和嶺南大學學生鄧建華,諮詢律師意見後,昨決定一同申請法援,入稟向警務處處長提出民事索償。他們放棄刑事追究,是因為須以私人傳票控告警方,一旦敗訴,訟費高昂。

李成康稱,副總理李克強參加港大百周年慶典當日,他們遭二十多名警察包圍及推撞、推入後樓梯,警方涉嫌襲擊及非法禁錮。他希望透過公開審訊,讓證人接受盤問,釐清事件始末及責任,以示對警方當日採取過分武力對待學生的不滿,並嚴正抗議警務處處長曾偉雄在立法會作供時,將責任推卸予港大校方。

實習記者亦投訴遭禁錮

除三名大學生外,申請法援民事追究警方的還包括麗港城居民、六四T恤男黃健和實習記者蔡珮雯。黃健指李克強到訪屋苑當日,他被強行抬走,涉嫌非法禁錮及襲擊,對他身體造成傷害,「佢哋(警方)行為咁粗暴,態度咁強硬囂張,唔肯承認錯誤!」而蔡珮雯因在採訪七‧一遊行期間,遭警方懷疑非法集會而帶返警署,她不滿遭非法逮捕和禁錮近八小時。協助五人的律師兼立法會議員何俊仁表示,是次民事訴訟不但針對人身傷害,也因警方在多宗事件的做法涉嫌越權,剝奪市民的自由、人權及尊嚴,故建議需有懲罰性賠償。

前線保安提供對話內容

另外,港大「8‧18」檢討小組昨日再就百周年校慶保安問題開會,歷時八小時,召集人黃嘉純會後稱,與十多名包括港大教務長及學生事務長等校方代表會面,目前仍屬蒐證階段。他又指,港大學生會也有來信提供有用資料。小組在未來一至兩個星期再開會,將邀請李成康等出席,並會去信邀請警方派員出席及提供資料。

消息人士透露,昨有前線保安人員出席會議,提供當日對話內容,但現階段未能確定校方是否有人需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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