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辦由外行管內行

本港自○九年揭發「發霉藥」事件後,反映衞生署監管藥物一團糟,檢討委員會建議成立高規格的藥物安全中心監管藥物,衞生署不但將之「降呢」,只增設助理署長負責藥物工作,最近更違反向立法會申請撥款的承諾,未有聘請藥劑師擔任此職,反而由原先負責藥劑事務的助理署長(特別衞生事務)鄺國威醫生兼任。藥劑師團體斥衞生署「換湯不換藥」,早前連串的藥物事件已反映由醫生監管藥物的流弊,醫生缺乏藥劑專業資格,根本難擔此重任。

政府今年五月向立法會人事編制委員會建議,在衞生署開設一個屬於首長級第二級的助理署長,掌管藥物辦事處,專責藥物規管和監測藥物安全等,年薪逾一百五十萬元。政府建議,新設助理署長職位應由一名具備相關藥劑規管的藥劑師職系人員出任,但衞生署上月一日更新部門架構,赫然發現新增的助理署長(藥物辦)一職,由鄺國威醫生擔任,他並兼任助理署長(特別衞生事務),處理港口衞生處、放射衞生部、醫療儀器管制辦公室、資訊科技管理組及電子健康紀錄管理組。

辯稱沒合適人選

衞生署解釋,助理署長(藥物辦)職位應由總藥劑師晉升,必須對藥物規管工作有一定資歷,並具備公眾衞生方面的知識和經驗。但由於現時在藥劑師職系沒有合適人選,故安排鄺醫生兼任,以暫時填補空缺。鄺醫生原擔任助理署長(特別衞生事務),負責督導藥劑事務部工作,熟悉藥物規管,亦了解藥物監管制度檢討委員會的建議。

曾任藥物監管制度檢討委員會成員的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會長崔俊明指出,醫生沒有接受製藥和藥劑安全的訓練,歷來由醫生主導的衞生署並沒有投放資源監管製藥安全和藥廠巡查,「發霉藥」事件正好反映用醫生角度看藥物安全帶來的問題,衞生署不應聘用沒有藥劑專業訓練的人領導藥物監管工作。

香港執業藥劑師協會會長鄭綺雯亦表示,即使本地現時沒有藥物安全和風險管理方面的專門人才,衞生署也必須在海外招聘。衞生署沿用一名醫生掌管藥物辦事處,她看不到能有效確保本港藥物安全。

記者蘇家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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