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新月異,智能手機愈見普及。外國已有委員會調查手機應用程式的用法陳述,當地政府更會處分違規的開發商,惟港府卻鮮見執法。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早前對兩款名為「AcneApp」及「Acne Pwner」的程式作出調查,指兩者聲稱程式發出的紅,藍光可以消除暗瘡的功效毫無科學根據。程式開發商最後因作出不實陳述而被分別判罰超過十一萬港元及一萬三千港元。
立法會資訊科技界議員譚偉豪認為,港府應主動關注應用程式的內容,若發現有程式涉及誤導消費者,應主動調查及公報。
衞生署發言人表示,署方如發現任何符合《不良醫藥廣告條例》定義的廣告發放涉嫌違反《條例》的內容,定會依法處理;而○八至一○年間,因涉嫌違反《條例》而成功檢控的個案數字共有七十六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