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三招應變外傭居權

【本報訊】高等法院今將就首宗外傭爭取居留權案作出裁決,據了解,港府已就敗訴制訂三招應對方案,包括一旦敗訴會立即申請暫緩執行裁決及提出上訴,而入境處則暫不會處理所有居港滿七年的外傭提出的居留權申請。至於港府曾經考慮以「截龍」行政手段,限制外傭工作簽證續期,以四年或六年為限,令外傭不能留港逾七年,現階段暫不會推行。

提上訴暫緩執行

負責審理此案的高院法官林文瀚現正休假,但法庭將於今早十時頒下書面判詞。消息稱,港府一旦敗訴,將採取三招應對,包括提出上訴、申請暫緩執行裁決,及若有大批留港滿七年的外傭湧到入境處申請居留權,入境處將向申請者聲明因仍有訴訟,故暫不會處理有關申請。

至於可能有外傭於訴訟期間再獲續批工作簽證,便會累計留港滿七年,據悉港府將按現行措施審批,不會額外阻撓。今次訴訟,港府內部評估勝算「五五波」,若被判敗訴,會即時申請暫緩執行裁決,若法庭不批准,港府則會要求加快上訴程序,入境處亦不會處理有關居留權申請。

這宗外傭爭取居留權的首宗個案申請人為菲傭Evangeline Banao Vallejos,八六年來港工作至今,她於○八年曾兩度申請永久居民身份證,均遭入境處拒絕,其後向人事登記審裁處上訴亦被駁回,遂於早前提出司法覆核,指《入境條例》違憲及歧視外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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