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文署轄下場地租用問題廣受關注,就早前有報道指西灣河體育館舞蹈室疑遭「長霸」一事,經本報記者了解後,得悉有關芭蕾舞團體為註冊慈善團體,一直按康文署現行預訂程序租場,而該團體租用西灣河體育館舞蹈室的時數亦符合康文署有關規定。
根據康文署現行規定,凡受資助非政府機構、慈善團體、一般社團及公司註冊的團體,均可在活動舉行前三至六個月遞交申請,團體優先預訂的時數佔用每月繁忙時間約三分之一。康文署發言人回應上述個案時稱,過去該署並未接獲比有關團體更高優次或同等團體競逐同一時段,故有關團體的申請一般均獲批准。至於有關團體的優先預訂時數,亦大致保持在限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