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展前經理 涉收賄130萬元

【本報訊】星展銀行前高級客戶經理替富商投資獲利,兩年間獲對方「打賞」一百三十萬元,該名經理前日被廉政公署落案控以三項收賄罪名,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以待轉介區域法院進行答辯。至於出手闊綽的富商,已於去年十一月被控行賄罪成,判入獄九個月但緩刑一年。

被告江德立(五十六歲),案發時是星展銀行私人銀行部高級客戶經理,專責處理客戶的私人銀行戶口,現已離職,他被控三項代理人收受利益罪名,已獲准保釋,等候今日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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