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廟佳桑拿」老闆柳漢強被控洗黑錢一千七百多萬元,日前於區域法院被裁定兩項洗黑錢罪名成立,法官昨日判刑時指,涉案金額龐大,但考慮被告由被捕至定罪歷時六年之久,其身心大受影響,遂減刑一年,判被告入獄兩年。
五十四歲被告柳漢強,被控於○四年十月至○五年六月,處理一千七百四十五萬元犯罪得益。控方向被告申請資產扣押令,有關聆訊押後至下月十八日進行。據悉涉及資產近四百萬元。
法官判刑時指本案不牽涉國際因素,犯案手法不複雜,惟涉案金錢龐大,又與不法賣淫活動有關,罪責不輕,理應判監三年,考慮案件拖延六年,被告身心受壓,遂減刑一年。
辯方求情指,被告已經歷三次審訊,期間更曾中風,現時視力受損,右眼失明,並需要以拐杖行路。
案件編號:DCCC 1280/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