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少女因持續發燒屢醫無效,疑遭胞姊男友涉嫌乘機以驅鬼為名而騙色案。辯方昨傳召最後一名男證人後,雙方舉證完畢,今日結案陳詞。該辯方證人稱,曾兩至三次聽到被告與女事主互稱「老公老婆」,又多次與二人北上按摩及打牌;惟證人被盤問時,表示雖得知被告同時與兩姊妹拍拖,但因他亦有朋友有類似經歷,故對被告的情況不感驚訝。
任職珠寶營業員的辯方證人周昭廣,與被告阮毓健(四十三歲)是前同事,二人相識逾十五年。
周形容被告及女事主X關係如情侶,與二人打牌期間,曾有二至三次聽見二人互稱「老公老婆」。
周續說,大家聚會期間X常保持笑容,不似害怕被告。周同樣認識X的胞姊Y,但因Y不喜歡打牌及按摩,故朋友聚會較少見Y。又指○六年認識X,她當時年約十七歲但身材高大。被告最初介紹X參與雀局時,曾說:「如果X輸咗,我畀錢!」又指X是其女友。
控方盤問時,質疑周曾偕被告和X一起消遣有五至六次,相處時間長達數十小時,但只聽過二人互稱「老公老婆」兩至三次,次數之少亦於理不合。周解釋,被告與X平時互相稱呼對方名字,只在感到開心興奮例如在打牌「食胡」時,二人才衝口互稱「老公老婆」。被告昨離庭時,被問及會否擔心判決結果,他無奈表示:「都冇得擔心……」當問及有否信心時,則說:「我哋一方雖有甩漏,但對方更多!」
案件編號:DCCC 1368/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