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六歲B女不幸遭至親性侵犯,痛苦記憶將難以磨滅。防止虐待兒童會總幹事何愛珠稱,性侵犯罪行極為嚴重,非禮身邊親人更不可饒恕,如受害女童抗疫性較低,產生的後遺症可大可小。短期未必顯現出來,但將來長大後就會顯露。受害人日後可能不懂得處理人際關係,難以信任其他人,對有親密關係的人更存戒心,時刻提防。
何愛珠續謂,如果受害人抗疫能力強,經過一段時間調整後,會忘記不愉快的遭遇,因此為防止女童被性侵,必須教導她們保護自己的身體和「Say No」,遇上他人觸摸私隱部位時,即時離開現場,並告知信任的人。一旦不幸受害,大人亦應鼓勵她們講出來。受害女童一般會暫交院舍照顧,直至社工連同警方等召開專家會議,有結果後才能決定女童會否交還媽媽照顧。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六歲小朋友的證供可靠性較弱,不排除會因對爸爸不滿而誣告指控他侵犯,其說話不能完全相信。
如果法庭一日未判爸爸有罪,媽媽難以申請取回女兒撫養權。不過,假如法庭已判爸爸有罪,媽媽已理據充足,即可申請取回撫養權,相信批准機會極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