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畀like需申報 選管會被指過火

【本報訊】選舉管理委員會要求今屆區議會選舉的候選人,在facebook等社交網站展示選舉廣告亦需申報。有團體昨日到選管會抗議,擔心有政敵藉在社交網站分發或轉載候選人的資料,令候選人疲於奔命,甚至誤墮法律陷阱,建議其他人持有或分享候選人facebook訊息及評論,例如純粹表示「like(讚)」,候選人便毋須申報。

分享轉載需代報

民主青年約十人昨到選管會灣仔辦事處,高呼「一個like都要報、選管會走火入魔」等口號,又自製「dislike(討厭)」標語貼於選管會門口以示抗議。民主青年常務委員會委員林立志表示,認同候選人在facebook等社交網站展示選舉廣告需申報,但反對網民或他人分享或上載有關訊息,候選人亦需代為申報。他批評做法嚴重打擊選舉氣氛,望選管會清楚界定。

選舉事務處昨日再接獲廿九個區議會選舉參選提名,令總提名數目增至六百三十九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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