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被告阮毓健涉與X展開長達五年多「性交驅鬼療程」以來,一直對X監管甚嚴,軟硬兼施控制X。X指被告除要她經常「報到」之外,又常檢查她手機,確保她沒有聯絡異性。她又指,被告為令她就範,窺準她關心家人的弱點,揚言會令到她二姐跳樓及母親被鬼怪滋擾。X形容被告「似要脅多過幫她」。
X昨在屏風後作供,她聲音沙啞,不時飲泣及深呼吸,需停頓片刻後始能繼續作供。X自小便父母離異,一度令她成為反叛少女,不時通宵外出玩樂,更曾重讀中二,令母親非常傷心,自始她發憤讀書。X指,二姐與被告自○一年拍拖,當時被告在地盤當司機,母親因被告年紀大及無業而不喜歡他。
X透露,被告開始與她性交後,便藉保護她為名,每天接她放學,又要她每天「報到」,並限制她交友。被告不時檢查她的手機,確認她有否與其他異性聯絡,一旦發現便會怒斥她「發姣」,令她平日都不敢接聽來電,待周末被告不在家時才回覆。
此外,X曾提出停止「過氣」,但被告威脅會與其姐分手,X一口答應,但二姐當晚聽到被告提出分手後,即失聲痛哭,更於深夜無故表示要出外,X因怕二姐自尋短見,遂繼續讓被告「過氣」。此外,每當被告發現她聯絡他人時會大發脾氣,聲言:「睇吓你阿媽、家姐點死!」、「無論點都好都要繼續,我知你要面,如果我話畀全世界人知,話你搞家姐個男友,睇你點?」
現就讀大學三年級的X雖多次向友人提及事件,但怕無人相信,一直未告知母親及報警,直至她將事件告訴現為她男友的大學同學後,得其鼓勵才向母親說出事件,母親知悉後大哭起來,之後與X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