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一三」事件過去四十年了,而將林彪定罪為「反革命集團主犯」的「審判」也過去近三十年了。如果我們不能與時俱進以新思維重新審視林彪一案,還是死抱着幾十年前由毛澤東欽定的「結論」不放,不能實事求是對待歷史,那只能說明我們這個民族缺乏反省、奴性十足,到頭來,將會沉淪下去,值得警惕。
說林彪是「反革命集團主犯」根本就違反歷史事實,也違反起碼邏輯!林彪是中共革命的頭號戰將,不論紅軍初創、反圍剿、長征、抗日、解放戰爭(重頭戲是三大戰役),林彪戰功之彪炳、輝煌,遠在彭德懷、劉伯承、粟裕等傑出將帥之上。從黑龍江插到海南島,半個中國由林彪大軍打下。林彪就是「革命」的同義詞,豈會「反」這個「革命」?何況,正是「革命」令林彪成為黨章規定的「接班人」、「副統帥」,令他老婆平步青雲成為政治局委員,兒子林立果二十來歲就出任空軍作戰部副部長,一家享盡「革命」帶來的榮華富貴,安有「反」之理?
說林彪是「錯誤路線頭子」也是顛倒是非:林彪贊同「九大之後主要任務是發展生產力」,不正是「以經濟建設為中心」麼?何錯之有!林彪主張「設國家主席」,國家憲法本來就有,該主張乃法治的體現;毛澤東自己不想當就說「不設」,完全是人治所為!講路線,林比毛更接近正確,確切地說,林彪是革命功臣、權鬥敗者而已!甚麼「反革命」、「錯誤路線頭子」皆是胡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