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對安老服務需求甚殷,單靠政府買位無法滿足需求,令私營安老院如雨後春筍,惟質素良莠不齊,老人權益組織批評,政府對私營安老院「重量不重質」,令低質素院舍仍可生存。
老人權益促進會主席李迦密稱,本港缺乏社區護老設施,子女無暇照顧年老家人,迫使要入住私營安老院。
不過,李又認為問題癥結在於政府的安老院條例太過寬鬆,令低質素安老院可繼續存在。「政府現時嘅政策係重量不重質,因為怕會太高標準,會令到好多私營安老院執笠。」他指出安老院條例源自九十年代,現已不合時宜,政府有必要重新修訂。
據社會福利署牌照處資料,就安老院違規而發出警告的個案,由○八年四月至今年三月,共有一千二百五十一宗,違規事項涉及護理服務、藥物處理、人手安排、院舍收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