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年東莞政府宣布二○○九年全市禁養豬,不過,最近東莞市有新政策出台,要求保障一定生豬自給率。據說,政策是來自省府,要東莞在二○一九年前保證每年本地生豬出欄數在十五萬頭以上,其後可減至十萬頭。而省府之令,其實是源自七月份國務院之令,要求全國各地政府確保本地區養豬數不減。
以東莞上千萬的實際人口,每年十五萬頭豬是不足供應的,但至少有一定的自給率。在全國養豬數不減下,豬肉供應便不會短缺,也便不會像二○○八年和今年那樣由豬肉價上漲帶動全國通脹。
本地養豬代表了本地食品生產,由本地政府監管較易,不易發生食品安全問題,而且農村的種植業與養豬業可建成互補的循環經濟系統。內地不少農村,小農經濟是農耕加上養豬等副業,養豬可造肥,甚至像一些地區,養豬、沼氣發電和積肥,與果樹等種植業整合而成一個循環經濟系統,既環保,亦可推動優質的種植業。典型的例子是廣西的恭城瑤族自治縣,從貧困縣變成靠水果生產的富縣,靠的就是養豬—沼氣—果樹的循環經濟。
就算在城市的郊縣農村,這種循環經濟的方法一樣可以應用。東莞以往是工廠地侵佔農地,丟荒農田,這樣,農產品價格上升屬必然的趨勢。而以循環經濟方法,養豬種田的收入未必低於工業收入,關鍵是要優質、有機和安全,才可以取得高價。
東莞恢復養豬,香港農地丟荒不少,為甚麼不可用循環經濟的方法養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