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春艷嚎哭 懲教員攙扶

【本報訊】祁春艷受審期間一直保持冷靜從容,惟她昨日得悉自己面臨七年牢獄苦後,終壓抑不住激動,在犯人欄內哭得呼天搶地,欄內女懲教人員上前安慰,希望盡快帶她返回羈留室,但她只能跌坐在椅子上痛哭數分鐘,最終需由懲教人員攙扶她離開。

法官裁決前,祁春艷表現尚算平靜,僅雙眼流露出緊張神色,不時左顧右盼,又有舔唇、深呼吸等小動作。法官宣讀判詞之初,已率先宣布她全部控罪成立,但她仍能壓抑情緒,聆聽判詞及求情時只不時輕閉雙眼。

16歲女兒英留學

資深大律師駱應淦為她求情稱,案件開審之初已一直受傳媒廣泛報道,祁在獄中的照片亦多次被刊登,令她在英國求學的十六歲女兒亦受影響。

辯方強調案件屬祁與X的感情風波,激烈爭吵間才說出令X受驚的話,事實上祁一直不欲結束關係,希望與X復合多於獲得利益,最終因對愛情有錯誤觀念才犯案。辯方續稱,被告經營買賣水貨衣物及首飾生意,為家中經濟支柱,但當時若非有X支援,其收入亦不足以供養兒女及父母。

法官聽畢求情及宣判刑期後,祁春艷終忍不住伏在犯人欄椅子上痛哭,未能自行步入羈留室,需由懲教人員攙扶離開。據悉,祈春艷昨被直接送往羅湖懲教所還押;因應不少初入獄犯人也會情緒波動,為免犯人傷害自己,懲教署通常會安排犯人往監獄內的醫院觀察情況,祈昨亦被送往醫院。

另一宗X富商勒索案的女犯人前划艇運動員陳學殷,亦正在羅湖懲教所服刑,但因陳刑期僅十五個月,正在該監獄低度設防監區服刑,而被判七年的祈春艷,料將在中度設防監區服刑,料兩女不會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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