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俊傑裁定死於意外

長沙灣針織廠去年初四級大火,消防隊目楊俊傑在火場中心臟病發不幸殉職。死因庭經過六日聆訊,五人陪審團昨一致裁定楊死於意外,指楊因身處火場內所受壓力,以及他自行脫下面罩後吸入的一氧化碳而誘發心臟病發死亡。陪審團並針對消防控制中心及現場煙帽程序運作等出現的問題,向消防處長作出三項建議。

楊俊傑遺孀顏玉美、兩名兄長及親友昨日均到庭聽取裁決,但未有即時評論裁決結果。楊兄長其後接受電話訪問時,表示裁決合理,認為消防處在事件中要負上責任,至於會否對處方採取進一步行動,則有待家人商量。消防處表示會仔細研究死因庭判詞及評論,亦會詳細考慮陪審團作出的建議。

生前駐守荔枝角消防局的四十七歲隊目楊俊傑,去年三月八日早上接報到青山道麗昌工廠大廈,參與灌救上址一間織造廠發生的大火。他佩戴煙帽進入火場,期間火場環境突變,他與拍檔撤退時遇上阻滯,最終其拍檔吳偉林獲救,楊在兩小時後才被同袍找到。

死因庭陪審團昨裁定楊俊傑死於意外,並針對審訊中揭露消防處運作問題提出建議,就消防控制中心職員表示因要接聽市民的查詢電話而未有處理大火升級的訊息,陪審團認為有關職員不應再處理一般性資訊查詢。

無按程序啟動個人警報器

就楊的上司梁國柱所述,楊連續五年獲豁免體能測試,陪審團亦認為同類情況不能再發生。至於聆訊期間揭露多名消防員,包括楊在內均無按程序先拔匙啟動身上個人警報器,再將匙交予入口指揮員確認,陪審團認為日後所有佩戴煙帽進火場的消防員都要嚴格遵守程序,隊長級以上長官亦不能例外。

根據早前死因研究證供揭露,事發當日現場指揮知會控制中心要將火勢升級要求增援後,最先接訊的控制員因正處理巿民電話查詢消防局傳真號碼,故未作即時回應,電腦遂自動將訊息傳給另一控制員,但該控制員因電腦運作緩慢,竟將升級訊息連同其他訊息一併刪除。十八分鐘後現場指揮見增援未到再致電查詢,火警才被正式升級。

楊俊傑家人認為延遲升級影響到救火策略,致楊救火時火場環境轉變,但消防處代表律師指楊是在升級後才被召喚到場,故與延遲沒直接關係。而陪審團裁決中,並無觸及此點,顯示他們可能接納消防處的觀點。 案件編號:CCDI 213/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