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評論對於香港特有的「疑似行政長官候選人」的名字表示奇怪,並認為這是香港特有的現象。
文字照譯,外國當然沒有一種直接的翻譯稱謂,至於接近的說法則有「潛在候選人」。無論競選哪個重要行政職位,總統也好、總理也好,被認為有潛在能力的候選人,總會有許多個,一般英文的稱呼,便叫潛在候選人、有能力問鼎的候選人,或者有可能參選的候選人等等;而最具實力的前列兩、三人,其實就等於香港所叫的疑似候選人。
候選人應該在甚麼時候正式宣布參選,是一個綜合的評估。這既是一個考慮過勝算的政治決定,也有其他方面含義的法律決定,故此,所有候選人都會在經過整體評估衡量之後再作決定,是遲是早,不是局外人可以代為下結論。
來屆行政長官選舉訂於明年三月舉行,距離現在將近七個月。香港只是一個城市,真的要進行單席的最高行政職位選舉,三、四個月便完全足夠全面衝刺。在這衝刺之前,任何動作都可以當作熱身或者試水溫;試完之後,才決定是否落場參選。
特別早要宣布參選的,看來看去只有美國總統選舉。事實上,美國有三億人口、五十個州,因為是聯邦制,候選人每個州都要到,加上黨內又有初選,因此候選人必須走遍美國幾次。由於競選經費龐大,候選人必須及早籌謀,沒有正式表態參選,自然不可能名正言順籌款。這跟香港只有十八個區、一個星期可以巡迴走幾次的實際情況完全不同。在香港,不妨「疑似」一段時間才正式表態參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