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反黑警長涉向疑犯父借錢

【本報訊】警方反黑組一名警長認識一名販毒疑犯的父親,但他不但只沒有向上級報告,還涉嫌主動聯絡疑犯父親協助介紹律師,之後更向疑犯父親借款五千元。警長因而被控公職人員行為不當罪,案件昨在區院開審。

四十六歲被告梁偉賢,被控在○八年九月三日至○九年三月卅一日期間,身為警務人員作出行為不當事情。

男疑犯捲藏毒案

控方案情指被告案發時隸屬元朗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第二隊,○八年九月二日,姓曾男子被警員搜身時發現藏毒,被告翌晨亦有與其他警員一同到曾住所搜查。曾的父親是與被告相識十多年的朋友。被告見曾的父母到警署探望兒子時,主動叫他們不用擔心。兩日後,被告致電曾父,聲稱可介紹一名大律師給其子,被告說該大律師曾當警察,而且是負責其子案件主管的前上司,若由對方代表,應「有些好處」,該大律師結果受聘。

○九年三月,被告與曾父在餐廳見面時問曾父借五千元,但曾父拒絕。○九年二至四月期間,被告被指派跟進曾的案件,但被告沒有向上司報告他認識曾的家人。曾父○九年六月向廉署投訴,被告去年八月被捕。

案件編號:DCCC 149/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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