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滋擾工程師案 女護承諾不再犯

【本報訊】年輕工程師劉達偉在高等法院興訟,指控在公立醫院任職女護士的前女友,四年來不斷以各種招數滋擾他和家人,甚至朋友及同事,亦令他飯碗不保,遂向法庭尋求禁制令及索償。高院昨就頒發臨時禁制令一事展開聆訊,劉現身法庭聽審。雙方庭上達成協議,女護一方否認劉的指控,稱從沒有做過任何滋擾行為,但承諾不會滋擾劉,法官遂不頒發臨時禁制令,同時慨嘆,「何必要將事件帶到法庭公開?何必要再在傷口上灑鹽?」促請雙方達成庭外和解。

聲稱被女護纏繞四年的原告劉達偉(廿九歲),身形瘦小,樣貌斯文。他是獲得法律援助進行今次訴訟,昨日身穿筆挺西裝到庭聽審。

年約廿九歲、為醫管局女護的被告葉麗娟,昨日沒有到庭。中文大學畢業、曾任工程師的劉昨在庭上表現緊張,散庭後對記者的提問,包括與葉女的複雜關係、目前的感情生活等問題一概拒絕回應。當被問到成為「新聞人物」的感受如何時,他淡然道,「EQ(情緒智商)唔好咪有影響囉!」

高院暫委法官歐陽桂如,將案件押後至明年二月廿九日進行案件管理會議。

辯方昨日承諾,女被告不會到原告的工作地方和住所,以任何方式進行對原告的滋擾行為。

原告一方表示會繼續向被告索償,如案件展開聆訊,控方將有數名證人,辯方亦將有三名證人。

原是情侶 疑誣衊陽痿

原告代表律師在庭外表示,暫時未計算索償金額,他們早前入稟法庭後,辯方代表律師主動接洽,達成有關協議。辯方律師則表示,被告否認做過原告所指的任何滋擾行為。

據入稟狀指出,原告劉達偉和女被告葉麗娟兩人曾是情侶,○七年三月二人一起上日語班時認識,繼而相戀,惟劉因葉女太過「黐身」,四個月後提出分手。劉指,自此葉女開始一連串滋擾行為,對他死纏爛打「箍煲」,包括不惜兩度買樓搬入原告居住的同一幢居屋,爭取見面機會。後疑因愛成恨,多番派傳單誣衊他染愛滋病、陽痿,又抹黑他的父母,甚至誣告他累他被警方拘捕等。

案件編號:HCA 1466/2011

Money18免費即秒股票報價網站現推出8升級功能,財經資訊,實時實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