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致勝關鍵 TVB管理存漏洞

【本報訊】這宗全城矚目的案件,控辯雙方都不想有失,分別聘請律師團出庭,結果由辯方勝出。至於辯方的致勝策略,簡單而言就是針對無綫在管理制度上的漏洞和灰色地帶,例如對監管高層員工「秘撈」的制度形同虛設、對藝人「撐場」的政策不清晰及容許營業部高層在洽談生意時有很大自由度等等。

由於案件備受注目,控方外聘了資深大律師郭棟明擔任檢控工作,並由檢控官談立豐協助。陳志雲則聘請資深大律師謝華淵及大律師陳永豪為他辯護,叢培崑更聘請了三名大狀,包括資深大律師王正宇、大律師黃廷光及陳雅琪。而陳永孫的代表,則有大律師林國輝和沈智輝。

「秘撈」「撐場」定義不清

面對李寶安和樂易玲的強烈指控,陳志雲以無綫管理制度的不足還擊。辯方在盤問李寶安時,迫使李寶安承認無權指示陳志雲主持《志雲飯局》,顯示陳志雲是以名人或藝人身份主持《志雲飯局》,辯方又列舉與無綫沒有經理人合約的黎耀祥也收錢參演《志雲飯局》為例,證明陳志雲該次「秘撈」沒有犯法。

至於找藝人免費為陳志雲新書發布會「撐場」,陳志雲的律師則以樂易玲安排藝人為「六叔」和「六嬸」免費「撐場」為例,向法庭揭示無綫對此根本無政策可言,並針對控方未能直接證明陳志雲知道思潮與奧海城和Mabelle的合約內容,在結案陳詞時才出殺着,聲稱不知道有關合約內容,結果成功令陳志雲大勝一仗。

叢培崑的辯護策略,則較為簡單直接,他一直聲稱案件是無綫的內部鬥爭,由於他不是無綫的僱員,他對於無綫內部的制度以及職權,並不知情,他只是以陳志雲經理人的身份付款給他,而他與陳永孫簽約,也是真正的交易,結果獲判無罪。

陳永孫則以其上司鄭善強的證供和同事的評價作辯護理由,向法庭證明他在工作上擁很大自由度及是一名忠心的員工,令法官接納他有可能是為無綫利益行事而判他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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